钟暨是想跟着啃骨头的。
只是他虽然常年在外,却从未啃过骨头。
突然让他啃骨头…
讲真,他都有点不太会啃。
盯着骨头半天,他好像都没想好该先从哪里下口,最后就随便找个有肉的地方啃呗。
洛染在他刚拿起骨头的时候就看出他的意思了。
她假装没看见似的,就那么看着钟暨啃骨头,她还从来没见过钟暨啃骨头呢。
而且。
她也还没见过钟暨的真容。
不过,现在真容这事儿不重要,重要的是钟暨好像不会啃骨头。
洛染差点没忍住的笑出声。
伸手拉住钟暨的手,“好了,不会啃就别啃了。”
又解释,“我之所以没吃肉是因为我喜欢骨头上的肉,而且,这骨头上也有很多肉呢,不能浪费。”
“等我啃完这些,我就会吃肉。”
“你先吃,给我留几块就好。”
她这话刚落下,旁边刚才就想再吃一块竹鼠肉的钟晚意紧接着开口,“嫂嫂我也喜欢啃骨头肉。”
说着,就要去拿骨头。
钟晚意作为千金小姐,虽然他们家没有千金吧,却从小也是从来没干过活的。
她突然说要啃骨头?
按理说,她也应该是不会的。
可她那是骨头啃时,那熟练的动作竟是比洛染都溜。
洛染看着她,心头莫名一酸。
她会啃骨头其实是因为以前在现代时经常去吃大骨头,在现代,大骨头是种特色。
而且,在现代啃骨头也很乐子。
可这是古代。
这个年代,家里贫穷的人都很少会买骨头,因为他们觉得骨头沉,虽然卖价听着便宜,却总价那是半点不便宜,且还没有肉。
他们宁可卖肉都不吃骨头。
富贵人家其实也是这样的想法。
所以,其实有很多人都是不会啃骨头的。
可钟晚意…
洛染突然就确定了自己的那个猜测,且重生前那一世的钟晚意在后期应该过的很苦。
不然,她不会变成这样。
洛染用筷子给钟晚意夹了几块肉,说道,“这几块肉是竹鼠身上比较好吃的部位,晚意尝尝。”
钟晚意一愣。
抬眸对上洛染的目光…
有那么瞬间,她的眼眶不自觉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