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边,主审官要求叶欢给出申请回避的理由。
叶欢也不假思索,便代替被告人将自已的想法说出来。
“很简单,这里本身就是我当事人工作过的地方,合议庭和书记员等,应该都是他的同事。
更重要的是,我的当事人在本法院的职务还没有被罢免,和在座的各位有很大的利害关系。”
“说完没?”
主审官很不耐烦的质问道。
“所以我希望审判长、审判员在研究回避问题时,依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条需要给我当事人足够的合法权益,这是他的权利,你们不应该剥夺。”
“还有吗?”
主审官再一次表现出十分不耐烦的样子,让在场的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了。
“这就是审判长?你是法官吗?竟然这样说话?”
“一看就知道法官肯定和被告人有很大的利害关系,否则为什么会如此心急?连叶律的话都不想听了?”
“这法官真行啊,以为是自已的地盘就能做主了?”
“失望,这样的法官,我宁愿不去打官司。”
“遇到叶律这样的律师,我们是庆幸的,遇不到,就该被这样的法官给坑了。”
随着主审官的情绪波动,自然而然的引起了直播间这么多人的不满。
便是书记官和公诉人这边,以及主持人都有些看不下去了。
“我申请三位合议庭成员回避,申请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的理由还有就是,这是一个重大的影响性案件,鉴于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,会给公众带来很大的困惑,也会给法院带来很多的麻烦。”
“其次,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第29条的第二项和第四项。
第二项是本人或者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需要申请回避,更何况是我当事人和合议庭都是同事关系,会严重的影响到审判结果。”
“第三个法律依据是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》第4条。
具体内容我就不赘述了。”
“因此即使是审判人员与本案的律师有曾经同事的关系,都是属于回避的事由,何况是与本案的被告人是曾经的同事关系。”
“回避的问题是维护司法公信,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要的措施,但你明知应当自行回避还不回避,这就是明知故犯。
是在践踏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利和义务,更是故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