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琴可不是胆小怕事的王粉蝶,并且,她就是因为被臭流氓迫害而死,自然恨透了这种祸害女人的畜生。
所以,孙琴当时就拼命挣扎起来,还趁着机会,猛的一口就咬在了那个老流氓丑陋肮脏的要紧处。
那个老流氓当时就疼的撕心裂肺,比过年的猪嚎的还欢实。孙琴于是趁机挣脱出他的魔掌,然后又回头,狠狠的给了他一脚,这才起身跑了。
现在的孙琴,已经完全掌控了王粉蝶的身体,她现在就等于是王粉蝶了。报仇的心愿,终于可以有能力实现了。
但这事儿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依旧很难。毕竟王粉蝶只是个家庭妇女,想要接近那畜生王胜,还要找机会干掉他,哪有那么容易。
并且王粉蝶还需要吃饭,还得睡觉,还必须要维持这具身体的生理需要。
所以无奈之下孙琴便回到了王粉蝶的家,冒充王粉蝶先稳定下来,然后再去找机会杀掉那畜生王胜。
或许是冥冥注定,上天再一次将机会给了孙琴。
那畜生王胜的儿子王启明,来镇里招工。租了一个门市,正好就在王粉蝶家对面。
所以孙琴就有了办法,她觉得,趁着这个机会,想办法跟王启明认识,然后,再用点心思,将王启明给勾搭上!
只要能跟王启明搭上关系,再想办法接近王胜,那就简单的多了。
至于怎么勾搭王启明,对于孙琴这个四十五岁的老阿姨来说,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?
其实,女人跟男人一样,这年纪越大,某方面的经验也就越是丰富。
年轻的女人,或许有姿色,有青春有活力。但是,论起勾搭男人的经验和技巧来,跟年纪大的女人相比,就完全不是个了。
孙琴先后找过两任丈夫,上大学时还交过三个男朋友,在如何勾搭男人这个事儿上,她可谓是经验丰富的很。
虽然她外表看起来很传统,但身体深处,也是住着一个又骚又浪的灵魂的。
其实,女人大多数都骚都浪。只是碍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,不能做出太出格的举动。
所以不到两天,孙琴就找机会跟王启明认识了。不到三天,她就上了王启明的车跟着王启明去吃饭。
不到五天,孙琴就跟着王启明去了酒店。在酒店房间里那张舒适宽敞的大床上,孙琴发挥经验,施展出全身的手段,吹拉弹唱,将王启明给伺弄的飘飘欲仙,欲罢不能,享尽了男人的乐趣。
王启明一下子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