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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回到家,哄儿子睡着后,我起了心思,试图也来找一找友好数。一是想验证一下是否真如博士所说,那当真是稀有组合;另外还想,单单是写出因数再求和,还难不倒没念完高中就辍学的我。

然而我很快有了觉悟:进行这项挑战是何等的鲁莽。我遵照博士推荐的方法,依靠直觉随意选择数字,可就是写一个失败一个。

起初,我觉得偶数的可能性比较大,因数也容易找,就一个劲地用两位数的偶数做试验。过了一阵,眼看着希望渺茫,就把范围扩大到奇数,还豁出去导入了三位数,可仍旧不见一丁点进展。无论哪组数字都显得那样冷淡,都把背对着别人,就连彼此稍稍碰触一下手指尖的组合,也不可能出现。

博士说的话果然是真的。我的生日和博士的手腕,在广阔的数字世界里,是历经一番艰辛才得以相遇,才在严丝合缝的相互拥抱中培育了友爱之情的。

不知不觉间,手底的纸上已然爬满了随手写下的数字,没留下一丝空白。原以为尽管幼稚但毕竟还算合情合理的一项作业,到头来却混乱得一塌糊涂,搞不清都写了些什么了。

就只有一个小小的发现:把28的因数相加,结果等于28。

28:1+2+4+7+14=28

不是说这样就算弄了点名堂出来。在我的试验过程当中,并没有发现因数之和同样等于数字本身的其他数字,但也许我所发现的本来就是一条相当普遍的规律。我也知道,使用“发现”这样夸张的辞藻是何等的滑稽可笑。可又有什么办法呢?我就是发现了呀。

在一堆莫名其妙、杂乱无章的数字和算式当中,唯有这一行,就像贯穿了某个人的意志一般精神抖擞地挺立着,它浑身涨满力量,一碰便叫人生疼。

躺到床上一看钟表,此时距离和博士两个人同友好数嬉戏早已经过去80分钟以上了。友好数对博士而言想必是单纯之极的幼稚的事实,但他仿佛那时那刻才刚察觉到它的美一般惊诧莫名,也像一名在王面前跪倒的仆人。

但是,博士恐怕已经忘记了我们之间隐藏着的友好数这个秘密了吧。也已经想不起220是来自谁的什么的一个数字了吧。这样一想,我久久难以入眠。

这个家很狭小,非但不会有客人到访,连电话也不会响上一回;饭菜则只需准备一份,对象是一位对食物不感兴趣的胃口不大的男士——博士这个案例,从保姆的劳动标准来看,属于轻松的一类。以往雇主总要求我在规定时间内尽量提高工作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