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七点三十分,汤普森·博伊德在露西房间的墙上画完了一只卡通熊。他往后退了几步,看着自己的作品。他已经完成了那本书上教他的东西,而且,它看起来还真的很像一只熊。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画画——这也是他为什么今天早些时候在安全屋那么用心研究那本书的原因。
女孩们似乎都喜欢。他觉得自己应该对这幅画感到满意。但他不太有把握。他对着画看了好一会儿,等着心里涌起那种骄傲的感觉。但是,并没有。哦,好吧。他走进门厅,看了一眼他的手机。“一条信息。”他下意识地念道。他打通电话,说:“嗨,我是汤普森,你还好吗?我看到你来过电话。”
珍妮看了他一眼,然后转身去擦干碗碟。
“不,你在开玩笑吧?”汤普森低声轻笑。对于一个不会笑的男人来说,他觉得自己的笑声听起来很真实。当然,他今天早上在图书馆也做过同样的事,假装在笑,让吉纳瓦放松警惕,不过那一件事并不太成功。他提醒自己不要反应过度。“老兄,那可真是太糟糕了,”他对着对方早已挂掉的电话继续说道,“当然。应该不用太长时间吧?明天还要再进行谈判,对,就是我们延期的那个……十分钟吧,我在那里和你见面。”
他将手机阖上,对珍妮说:“维恩在乔伊那里,他的车胎爆了。”
维恩·哈伯曾经存在过,但现在不了。几年前汤普森就把他杀了。但因为维恩死之前汤普森就认识他,于是便把他虚构成一个儿时的邻居、好伙伴,他们有时会见个面。和死去的维恩一样,汤普森所描述的维恩开着一辆丰田速霸跑车,有一个叫勒妮的女朋友,喜欢谈码头上和肉铺的生活,还有邻里社区的一些趣事。汤普森知道很多维恩的事,而且将细节都记住。他知道,如果撒谎,就要撒一个大的,要大胆自信,且注重具体细节。
“他开着他的速霸碾过了一个啤酒瓶。”
“他还好吗?”珍妮问。
“他当时正在停车。这家伙自己没办法把轮胎螺帽起下来。”
无论是死了还是活着的时候,维恩·哈伯都是个懒散的人。
汤普森把刷子和纸盒拿到洗衣房,将它们放在盆子里,再放水浸泡刷子。然后他穿上外套。
珍妮问他:“哦,你回来的时候能不能顺路买点低脂牛奶?”
“一夸脱?”
“可以。”
“还要一些面包!”露西喊着。
“什么口味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