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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从何处说起呢?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,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,不晓得运输与统制,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的一切准备与设施。他写什么呢?怎么写呢?

于是,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,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——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。于是,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——象威尔基的《天下一家》与格鲁的《东京归来》——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,与一个战士的日记,风行一时了。不错,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,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,也能风行一时,销售百万,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,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,哪个是无聊的闲书。等到时过境迁,人们若想着看反映时代的东西,他们会翻阅《天下一家》,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!

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,多么浅薄,多么懦弱!

从这一点来看,《火葬》是不可厚非的。它要关心战争,它要告诉人们,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。可是,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。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,或是战争并无可写,而是我对战争知道的太少。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,荡来荡去,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,我所知道的,别人也都知道,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。我想多方面的去写战争,可是我到处碰壁,大事不知,小事知而不详。战争不是不可写,而是不好写。

我晓得,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事。但是,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边,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。失败,我不怕。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,我就永远不会知道它了。什么比战争更大呢?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,使黄河改了道,使城市变为废墟。使弱女变成健男儿,使书生变为战士,使肉体与钢铁相抗。最要紧的,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。我们不从这里学习,认识,我们算干吗的呢?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,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。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,那么象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。我们似乎应当“取法乎上”吧?

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瞎碰,碰好就好,碰坏就坏,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,有时候极坏。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,但否认瞎碰。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。作家以为好的,读者未必以为好,见仁见智,正自不易一致。不过,作者是否用了心,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。象《火葬》这样的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