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大多数人来说,这种声响只是金属发出的咔哒声,很容易就被大城市办公楼里众多的噪音所淹没。
但对艾米莉亚·萨克斯而言,这很明显是自动手枪里靠击发簧启动的撞针发出的声音。撞针击打在一颗哑弹的底火上,所以子弹没有射出,就像有人放了一声空枪。这种特殊的声音,她已经听过上百次了——发自于她自己手枪和同事们的手枪。
通常,这种咔哒声发出之后,射手会拉动枪机,抛出那颗哑弹,再将弹夹里的下一颗子弹顶上膛。多数情况下——就像现在——重新上膛的动作会极度忙乱。射手必须立即清空枪膛,再迅速装弹。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情。
这一切都发生在刹那间。萨克斯放下用于收集痕迹的滚刷。她的右手猛地伸向臀部——她永远都清楚枪套的准确位置——瞬间,她就转过身,蹲下,摆出战斗射击姿势,她握着格洛克手枪,面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。
她扫视了一下四周,发现右边一间办公室里的罗恩·普拉斯基。普拉斯基看着她手中的枪,非常慌张,不知道她要干什么。
二十英尺以外站着的是丹尼斯·贝克尔,他眼睛睁得圆圆的。戴着手套的手中握着一把小手枪——.32口径——萨克斯觉得他一边拉动枪机,一边向她瞄准。这时,她发现那是一把奥陶加MK II型手枪。莱姆起初估计钟表匠可能用的就是这种型号。
贝克尔眨了眨眼睛,半天说不出话。“我听见一些声音,”他赶紧说。“我想,他可能回来了,就是那个钟表匠。”
“你刚才扣扳机了。”
“没有,我只是把子弹上膛。”
她看了一眼地板,那颗哑弹还在地面上。唯一的解释就是,他曾经试图击发,然后又抛出了那颗哑弹。
贝克尔左手拿着.32口径的小手枪,垂下右手,放在身侧。“我们必须小心点儿,我想,他可能回来了。”
萨克斯用枪瞄准贝克尔的胸口。
“别动,丹尼斯,”她低声说,朝他臀部点了点头,那是他放置警察佩枪的地方。“我真的会开枪的。我想你一定穿了防弹衣。所以我第一枪会打在你胸口上,但是第二、第三发子弹就会往上打了。那可就糟了。”
“我……你不明白,”他睁大眼睛,惊恐万分,“你要相信我。”
按照凯瑟琳·丹斯的标准,这种说法不正是表明他正在说谎的一个关键用语吗?
“怎么了?”普拉斯基问。
“站在那儿别过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