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篷便给了青雀,手炉则给了白鹭,陆锦惜一身轻便进了门来,见那炕上靠坐着一个普通的妇人。
上了些年纪,有种老态。
五官寻常,穿戴更朴素,但那一双眼睛,却历过世事,经过沉浮,格外有种震颤人心的透彻。
这肯定是孙氏了。
陆锦惜也不敢多看,纳了个福:“儿媳给太太请安。”
她今日穿的是浅紫色的妆花眉子对襟袄,搭了条白碾光娟挑线裙。孙氏打量她一眼,便看出这料子只是半新,该是去年入冬时候做的,很是清雅素淡。
看上去,还是往日模样。
可比往日多几分生气和神气,取走了原本的死寂和忧郁。人其实比以前康健的时候憔悴瘦削,可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光彩。
看着,竟比她刚嫁进薛府那一阵,还要漂亮。
孙氏忽然恍惚了一下:即便是她年轻时候,姿容也及不上陆锦惜万一吧?
岁月对这些漂亮的人,总是格外优待。
“不必多礼,坐下吧。”
垂了眼眸,孙氏指了自己下首位置让她坐下,才问道:“你这嗓子,听着像是有些哑,怎么了?”
当然是去薛廷之书房里坐的那一会儿,被破炭熏的!
只是陆锦惜不说。
说了就是揭自己的短,算是陆氏治家不严。
她恭敬回道:“回太太,是昨日出去处理迟哥儿的事情,道上着了凉。昨夜回去,咳嗽了几声,今早起来就哑了些。不过大病已好全,倒不妨事。”
“病去如抽丝,你这一场是大病,还是得当心。”
孙氏顺着她的话关心了两句。
可病这种事,自有大夫照看,所以她也不在这上头费时间,直接问了正事。
“你病才好,就跑来请安,想是有事跟我说。迟哥儿与国公府那孩子的事,我也听说了。现在怎么样?”
废话不爱说,单刀直入,很精明。
但口气很不熟稔,透着股隐隐的冷淡和不喜欢。
陆锦惜知道,太太对卫仙种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所以遇到此刻的情况,也没半点惊讶。
她只有条有理地将来龙去脉叙述,又说了去国公府交涉的结果。
“迟哥儿与罗二公子,年纪虽小,却也懂事了。他俩玩得好,儿媳怕大人们插手太多,说不准适得其反,倒叫他们疏远了。”
“所以,已经与罗二公子约好,小孩子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