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笑在读大学的时候,曾经和同寝的女朋友们去过酒吧。那时候她们可年轻了,通宵一晚上蹦迪,第二天洗把脸,照样能活蹦乱跳的出现在八点的早课上。
可自从她工作后,曾经的夜生活全部远离了她。每天光是在电视台里对着电脑就够搓磨她的精力的了,晚上下班回到家,她就想舒舒服服地把妆一卸、jio一泡,窝在床里看美剧。
然而今天……杨笑打破了她“金盆洗手”的誓言,再次出现在了酒吧街上。
只不过,这次她不是来蹦迪的,而是来抓狗的。
她照着定位很快找到了那家酒吧——就在街头最醒目的位置,名字还挺文艺,叫“find love”。
杨笑一身睡裙配风衣,风风火火地闯进了酒吧内,不知引来都少人的侧目。
她也顾不得在意别人的视线了,她很快在人群中寻找到了那个醒目的身影——
——只见一个身材高壮的男孩正站在吧台前,步履蹒跚,满脸酒气,一手抓着保安,一手压着酒保,正在絮絮叨叨地念叨着什么。
他太醉了,说出的话都不成句子,酒杯翻倒在他面前,也看不出来是喝干了,还是倒空了。
杨笑立刻奔了过去,抚着他的胳臂,问道:“孟雨繁?你还你能认出我是谁吗?”
听到熟悉的声音,孟雨繁挣扎着从醉劲中抬起了头。
“你是……”他歪了歪头,模样颇像是一只正在侧头倾听主人指令的金毛犬,“……笑笑姐?”
他手一松,原本被他死死拽住的保安和酒吧终于逃离了他的魔爪,屁滚尿流地躲到吧台后了。
下一秒,孟雨繁突然双腿一软,后背蹭着吧台桌子,晕晕乎乎地坐到了身后的椅子上。他伸出两只双臂紧紧缠住了杨笑的身子,然后一叠声哼道:“笑笑……笑笑姐……呜呜呜我是在做梦吗……”
杨笑早在上次回家时,就见识了他的酒量和酒品了。不过那次他只是小醉,而这次完全是醉到失去理智,变成了一个超大号的撒娇机器,在杨笑身上蹭来蹭去,简直就是个嘤嘤怪。
周围人的视线全部集中在了他俩身上:向来只听说女孩子向男孩子撒娇的,可是现在却反了过来,这种西洋景可不多见!
杨笑身处所有人的瞩目之下,第一万零一次后悔自己为何要心软来接他。是美剧不好看还是被窝不够软,她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横跨半个城市来抓狗?就应该让孟雨繁躺尸路边,在夜风里冻上一夜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