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的战犯,将受到中国的军事法庭的审判。
第六条,中国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、最惠国待遇以及自由贸易的权力,日本不得向中国商品征收关税。
第七条,严禁日本人成立任何泛华的组织或者社团,任何反hua的组织和个人,都直接判处死刑。
第八条,日本开放东京、名古屋、神户、大阪和北九州都通商口岸。
第九条,日本各大中小学,必须推行汉语教育。五年之后,汉语将作为日本的官方语言使用。
第十条,条约签订之后,中日两国结束战争状态,中国将帮助日本恢复经济。
《中日和平条约》的签订,使得中日两国的战争彻底画上了句号,自此以后,日本将再也不能威胁到中国。
签订完了条约后,明智倭王一行并没有在中国久留,这个地方对明治来说是一个伤心之地。
中日条约的签订让日本背上了沉重的负担,丧失了挑战中国的资格。
但是对于普通的日本人而言,却是难道的松了一口气。
战争结束了,中国解除了对日本的封锁,他们也不用再忍饥挨饿了。另外,中国开始在日本大规模的招募筑路工人和开矿的工人,包吃包住,每个月给八华元的工资。这顿时引起了整个日本的轰动。
八华元可是相当于十万日元啊!还包吃包住,这可是高工资啊!(因为中国对日本的封锁导致日本国内物价飞涨,再加上日本大量的外债导致日本不得不大量印刷钞票来还债,这导致日本通货膨胀严重,仅1899年下半年日本的物价就上涨了一百倍。)
于是大量在战争当中失去了一切的日本人,趋之若鹜,争先恐后的报名,准备前往中国做工。
同时为了偿还债务,日本政府也起到了引导作用,他们主动向中国提出,中国需要的工人,将由日本政府派遣。这相当于日本又从中过了一到手,剥削了那些日本人一笔。
中国方面开出的工资是8华元每月,但那些日本人拿到手的,只有五华元,其余的三华元,都被日本政府拿走了。
在未来的几年间,日本政府一共向中国提供了三百万的工人。这些日本人,负责修建了中国的铁路网和公路网,以及新并入版图的那些领土的基础设施。
各大矿山当中,也都活跃着他们的身影。不过,五年的合同期满之后,活着回到日本的,只有不到一半的人,剩余的人,都在工作当中死亡了。
修路和开矿,本来就非常的危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