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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物的描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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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间故事里,往往拿“有那么一回”起首,没有特定的景物。这类故事多数是纯朴可爱的,但显然是古代流传下来的,把故事中的人名地点与时间已全磨了去。近代小说就不同了,故事中的人物固然是独立的,它的背景也是特定的。背景的重要不只是写一些风景或东西,使故事更鲜明确定一点,而是它与人物故事都分不开,好似天然长在一处的。背景的范围也很广:社会,家庭,阶级,职业,时间等等都可以算在里边。把这些放在一个主题之下,便形成了特有的色彩。有了这个色彩,故事才能有骨有肉。到今日而仍写些某地某生者,就是没有明白这一点。

这不仅是随手描写一下而已,有时候也是写小说的动机。我没有详明的统计为证,只就读书的经验来说,回忆你的作品可真见到过不少。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,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。“我们最美好的希望是我们最美好的记忆。”我们幼时所熟习的地方景物,即一木一石,当追想起来,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。正如莫泊桑在《回忆》中所言:“你们记得那些在巴黎附近一带的浪游日子吗?我们的穷快活吗,我们在各处森林的新绿下面的散步吗,我们在塞因河边的小酒店里的晴光沈醉吗,和我们那些极平凡而极隽美的爱情上的奇遇吗?”

许多好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;假若这里似乎缺乏一二实例来证明,那正是因为例子太容易找到的缘故。我们所最熟习的社会与地方,不管是多么平凡,总是最亲切的。亲切,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。到一个新的地方,我们很能得一些印象,得到一些能写成很好的旅记的材料。但印象终归是印象,至好不过能表现出我们观察力的精确与敏锐;而不能作到信笔写来,头头是道。至于我们所熟习的地点,特别是自幼生长在那里的地方,就不止于给我们一些印象了,而是它的一切都深印在我们的生活里,我们对于它能象对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详细,连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点特别味道都能一闭眼还想象的闻到。所以,就是那富于想象力的迭更司与威尔斯,也时常在作品中写出他们少年时代的经历,因为只有这种追忆是准确的,特定的,亲切的,真能供给一种特别的境界。这个境界使全个故事带出独有的色彩,而不能用别的任何景物来代替。在有这种境界的作品里,换了背景,就几乎没了故事;哈代与康拉得都足以证明这个。在这二人的作品中,景物与人物的相关,是一种心理的,生理的,与哲理的解析,在某种地方与社会便非发生某种事实不可;人始终逃不出景物的毒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