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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种视角

今天早晨我问露西修女,能不能借我一本字典和一本辞海。她拿来了看图说词游戏本和一片咽喉含片。

“还有一杯水。”她殷勤地说。

有一张你寄来的明信片,上面是蓝铃蒸汽火车的图片。没有留言。你似乎忘记了要写字上去。

“哈罗德·弗莱为什么不识相一点,让我们少操点心呢?”亨德森先生坐在椅子里说。他盯着自己的扑克牌,就好像在怀疑它们出老千。

“你朋友是个爱走路的人吗?”凯瑟琳修女问。

我表示怀疑,我想。你和我一起只走过一次路。我试着在我的笔记本里画一张你开着你的莫里斯1100的画。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,艺术从来不是我的强项。20世纪70年代末,我在苏荷区和女艺术家们混在一起时,我负责帮她们买东西和代笔写信,但从来不会画画。我会坐着为她们当模特,我读书,她们给我画裸体读书的肖像。她们是很带劲的一伙人,但经常忘记常识性的东西,比如食物和白天,只记得更迷醉的东西,比如爱与金酒。所以当凯瑟琳修女嘲笑我的画时,她可能把你坐在车里的画误会成一个男人坐在巨型兔子里了。不过我不介意她笑我。她是对的。你看起来很滑稽。

但亨德森先生还没讲完明信片的事。“要是哈罗德·弗莱搭火车的话,他今晚就能到这儿了。我们就可以把这整件蠢事翻个篇,画上句号了。”

“那不是目的,你这个糟老头,”芬缇说,“随便哪个傻子都能坐火车。”

“傻子?”他重复一遍,“你知道这里谁是傻子吗?”亨德森先生的手开始抖。它们看起来只剩皮包骨头。他的关节凸出,衣袖空落落地荡着,就好像身体已经没有血肉了,只剩一个衣架子撑在狗牙图案的夹克里。他的嘴巴发青,嘴唇看起来像是有瘀紫。“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有多远,你有没有概念?”亨德森先生试图起身,但要耗费太大力气。他的膝盖一折,又颓然跌回座位里。“有多少英里,你有概念吗?”

“我当然知道,”芬缇说,“我又不傻。反正他妈的很远就对了。”

“超过六百英里!”

我当然也知道。我是坐巴士转火车再坐巴士过来的。我们之间每多拉开一英里,就像又割掉了我的一部分。露西修女脸红了。“真有那么远啊?”她拆掉几块拼图。

“六百英里,而那个男人甚至还不经常走路!”

“我是做不到的。”凯瑟琳修女说,另一个义工赞同说他也做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