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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点点头。

他想了想,一边用那对机警的栗色眼睛打量着我。“有一个乘客下车了,”他终于开口道,“你那朋友长啥样儿?”

我描述了一个男人的相貌。一个有点像爱德华·阿诺德[1]的家伙。搬运工摇摇头。

“没法帮你,先生。下车那家伙根本不长那模样。你朋友很可能还在火车上。他们没必要下车。直达车厢会被拉到七十四号站台去。十一点半离开这儿。那趟火车还没准备好咧。”

“谢啦。”说完,我把那一块钱给了他。目标的行李还在火车上,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个。

我回到咖啡馆,透过玻璃墙壁朝里张望。

目标还在读杂志,一边心不在焉地享用着咖啡和一个蜗形面包卷。我走进一间电话亭,给我熟识的一家车行打了电话,嘱咐他们,如果到中午我没再打来,就请他们派人把我的车开回去。这种事他们经常做,手里都有一把备用钥匙了。我出门来到车前,取出自己的旅行袋,把它放进一个收费二十五美分的寄存柜。在巨大的候车厅里,我买了一张开往圣迭戈的往返车票,然后小跑着重新赶回咖啡馆。

目标还在原地,但已不是孤身一人。有个男人坐在桌前,正笑着对她说话,只消看一眼就能明白,她认识这个人,并为此感到懊恼。他是一个加州佬,这一点从他脚上那双深红色平底拖鞋的鞋尖,身上那件淡黄色的粗布运动夹克,以及夹克下那件纽扣扣紧、没系领带的棕黄格子衬衫上就能看出来。他大约高六英尺一英寸,体型苗条,有一张瘦削、傲慢的脸和满满一口大牙。他正在手里搓弄一张纸片。

他胸前口袋里的黄手帕像一小簇水仙花似的伸出来。有件事就像蒸馏水一样透明。那姑娘不想让他待在那儿。

他继续说话,一边揉着那张纸片。最后他耸耸肩,从座位上站起身。他探身过去,用一根指尖滑过她的脸颊。她猛地往后一缩。接着,他把那张揉皱的纸片摊开,小心翼翼地放到她面前。他等待着,露出满脸笑意。

她的视线往下移动,速度异常缓慢。她死死地盯着那张纸片。她的手一动,想抓住它,但他的手动作更快。他把纸片收进了口袋里,脸上依然笑眯眯的。接着,他取出一个带有打孔纸页的袖珍笔记本,用一支带夹笔在上面写了些什么,然后撕下那一页,放在她面前。那一页纸她可以留着。她拿起它,读完它,把它放进钱包里。最后,她凝视着他。再到最后,她朝他绽出了笑容。我猜,她肯定是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做到的。他探身过去,拍拍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