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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罪嫌疑人吴鹏......”
时光匆匆。
一晃便是九个月后。
黑省,杏儿村,村镇室旁边的一个庭院内,我、陈国志、吴鹏三人正坐在一块吃饭喝酒。
这是我们三人出狱后的第一次见面。
虽然我被判处了一年零三个月,不过因为在监狱内表现良好,不仅积极参加各种反诈活动,而且还在狱中写了一本叫做《我被骗去缅北那几年》的小说,上面领导看了非常满意我的悔过态度,便再次获得减刑。
当然,现如今的陈国志和吴鹏只是取保候审,每月还要定时去各自镇上的看守所报道一次,不过对于这一切来说,我们都已经非常非常的满意了。
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吴鹏忍不住扭头看着一旁抱着孩子的小雪道:“大军哥,你们孩子都有了,啥时候办酒啊?”
“就定在下月初五,刚好,俺孩满月......”
说到这,我忍不住跟身边满是温柔的小雪对视了一眼,轻轻笑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