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慕容雨这一副认真的模样,杨杰心中感到好笑,一个城市的娃,又何必非得学着做农活呢。
几个人一起动手,苞米收得很快,加上也没有必要一天之内全部收完,所以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就收工歇了。
一天的时间,让王翠花对慕容雨的感官改变了不少,原本以为这就是一个城市里的娇滴滴的大姑娘,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够干得了农活。
虽然说活干的慢了一点儿,但是却也看得出来,她是在仔细地去做。
谁都有刚学的时候,只要肯努力就足够了。白嫩纤细的手指即便戴着手套,也无法承受这种活计的摧残,当晚让放松下来的时候十根手指已经痛的不行了。
刚才干活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,现在停下来,慕容雨就感觉这十根手指钻心的疼。
摘下手套,就见那十根手指不知不觉间竟然磨出了好多个水泡,有一些已经磨烂了,渗出丝丝的鲜血。
看的杨杰,真是又好笑又心疼。
一个从来没干过活的姑娘,何必非得成这个能耐,现在自己遭罪了吧!
不过杨杰却也有些佩服她的,如果同样的情况换在自己身上,恐怕自己连半天都坚持不下来,更不用说一直坚持到现在了。
装好了扒下来的苞米,杨杰开着四轮子,在一阵轰隆隆声音中回到了自家的院子。
今天的活儿可把慕容雨累得够呛,王翠花对她的印象改变了不少,留她在家吃饭。
慕容雨也没有太多推辞,欣然答应了下来。在村子里,她基本上就是吃百家饭的,早就度过了害羞不好意思的阶段。
当初刚来到村里的时候,就给她安排到村部后面的一栋独门独院的房子里,不但有完整的厨房用具,而且院子里还有一些新鲜的蔬菜。
只不过凭借慕容雨的厨艺,实在是没有办法把这些蔬菜变成可口的美食,从最开始的勉强尝试,发展到现在没有事就去别人家蹭饭,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生命的进步。
这是一个生物在生死边缘游走之后,进化出来的生存本能。
尤其是在慕容雨几次点燃了厨房之后,这种对生命的威胁直线提升。
对此,慕容雨也是满满的无奈啊,以前自己也不是没做过饭,虽然说依然不好吃,但好歹药不死人。
但是用的都是燃气灶,或者电磁炉。像这种烧柴火的土灶,还真是第一回用。自己一个人忙活的手脚不得闲,也没有成功的用它做出一顿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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