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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老天爷——中国的天的一个综合观察

正,其知能上下比义,其圣能光远宣朗,其明能光照之,其聪能听彻之,如是则神明降之,在男曰觋,在女曰巫。是使制神之处、位、次主,而为之牲、器、时服。……于是乎有天、地、神、民、类物之官,谓之五官,各司其序,不相乱也。民是以能有忠信,神是以能有明德,民神异业,敬而不渎。故神降之嘉生;民以物享,祸灾不至,求用不匮。(《国语·楚语》)

这种“民神不杂”,表示最初管老百姓的官和管神的官是两分的,是不混在一起的。“在男曰觋、在女曰巫”之下,给群神解决“处”(居所)、“位”(祭位)、“次主”(排名)的问题,于是官“各司其序,不相乱也”。可是:

及少皞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糅,不可方物。夫人作享,家为巫史,无有要质。民匮于祭祀而不知其福,蒸享无度,民神同位。民渎齐盟,无有严威;神狎民则,不蠲其为。嘉生不降,无物以享。祸灾臻,莫尽其气。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,是谓绝地天通。(《国语·楚语》)

这种“民神杂糅”,表示传说中从黄帝之子(少皞)、蚩尤之徒(九黎)以后,这种两分变为混同了,混同到“民神同位”了,神甚至要“狎民则”(搞起人间那一套)了,以致颛顼不得不出面解决,命“南正重”管神的事,命“火(北)正黎”管老百姓的事,重新把人神“绝地天通”(划清界限),回复到原有的境界。

这位楚国大夫这段话,使我们得到了三点结论:

一、古代的神,是群神,不是单一的神。

二、神可以降祸福、受享祭,是有人格的神。

三、神可以闹到与人“同位”,可以“狎民则”,是有人性的神。

这三点结论,使我们联想到古代希腊的群神,和他们的人格与人性。古代希腊的群神是胡闹的,胡闹得与凡人无异,完全“无有严威”,完全“不蠲其为”(不干神该干的事)。这种相似,不是很好玩吗?

怎么冒出来的?

古代中国群神中,有头有脸的,有这些:

一、天神(叫天、叫帝、叫上帝、叫皇天,是许多神里最大的神)。

四、风神(给天神传消息的,就是凤。“凤”和“风”本来是一个字)。

五、山川神(水旱瘟疫之灾,和他有关)。

六、风雨神(管日月星辰,管风调雨顺)。

七、蚕神。

八、其他的一些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