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奎妮?奎妮·轩尼斯?”我醒来时,一个新来的义工正靠在窗边。他一度看起来像是由光组成的。
“睡觉的时候,”他说,“你在哭啊。”这时我才好好端详了他,发现他根本不是男的。他是个大骨架的高个子女人,一身修女装扮,戴着一顶头巾,穿深蓝色针织开衫。我赶紧伸出手来掩饰。但这个陌生人既没有盯着我看,也没有像人们通常那样,把眼光瞟到我的手指、脚上,或者任何一块脸以外的地方。她只是在微笑。
“你在为这个叫哈罗德·弗莱的男人烦心吗?”她问。
我记起你的消息。你正走路来看我。但这一次我看不见希望,我看到的只有距离。毕竟,我在英格兰的一端,而你在另一端。南方的风有种柔和,在这里它却狂野到能把你掀起来。这段距离有它的理由,哈罗德。我必须在我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,离你越远越好。
修女从窗边挪开身,带倒了窗台上的一小盆仙人掌。她说,她听说了你那让人振奋的消息。她知道你正从金斯布里奇往特威德河畔贝里克走来,而我只需等待。她俯身去解救地板上的仙人掌。“当然啦,我本人不认识弗莱先生,但看起来像是你对着虚空呼喊,然后有了回声。他真是个好人。”她对着仙人掌微笑着说,就好像刚为它赐福一样。“顺便一提,我是玛丽·安贡努修女。”她把音发成“安-贡-努”,像法语。“很高兴遇见你。”
修女拉近椅子,坐在我的床边。她的手放在膝上,又大又红。一双洗洗刷刷的手。眼睛是清澈的亮绿色。
“但是你看看我。”我试图开口。但没什么效果。于是,我伸手拿来我的笔记本和HB铅笔。我写了一句留言给她:我怎么做?我要怎么等他?然后把铅笔扔到一旁。
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。尽管我已经自我放逐了二十年,背负着一块空缺的生命在生活,我以为你已经忘记我。寄给你第一封信时,我是为了把自己的后事安排妥当。我是为了给自己的过去蒙上一层盖布。我并不期待你回信答复。我当然更不期待你本人走路来亲自回答。要供认的、要赎罪的太多,要修补的太多,而我做不到。你以为我为什么要离开金斯布里奇,永不回头?如果你知道真相,恐怕你会恨我。但你必须知道真相,你看。没有真相,我们之间不存在会面。
我记起我第一次在啤酒厂的院子里发现你。然后我看到你儿子戴着我那副红色羊毛手套的画面,我也看到了莫琳,她在福斯桥路13号,你家花园里一篮洗净的衣物旁,眼神炽烈燃烧。不要走路过